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憑恩典而活並認識身體;
過照著神聖啟示之最高峰的生活
我們要過為著完成神永遠定旨的生活,就需要在神的經綸中憑神的恩典而活(林後十二9,十三14)。然而,甚麼是恩典呢?恩典就是三一神在祂父、子、靈三方面化身裏的顯現(林後十三14,民六 22~27,詩三六8~9)。進一步的說,恩典是三一神在祂的成為肉體裏,由作源頭的父、作元素的子、以及作應用的那靈,分賜到信徒裏面(林後十三14),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,使我們能在復活裏活著(林前十五10)。我們需要學習享受主自己作恩典(林後十二9),這樣經歷神恩典的終極完成,就是召會作基督的身體(弗一6~8,22~23)。
我們要過為著完成神永遠定旨的生活,就要認識身體。神經綸的目標是要為祂的兒子產生一個身體;這身體實現神的心願,就是彰顯神及毀壞撒但。因此,我們要在生命裏認識身體。基督的身體是藉著基督在我們裏面作生命形成的;這生命與我們調和而成為基督的身體(約壹五11~12,西三4,一18,二19)。在生命裏認識身體是我們經歷生命和屬靈長大的結果。我們要認識身體,就要對付肉體、己、和天然的構成;惟有當肉體受對付、己被棄絕、天然的構成受破碎,我們纔能摸著身體的實際(加二20,五24,太十六24,弗四4~6)。我們也需要在實行上認識身體,看見在一地的召會是基督身體在那地的彰顯。在我們的考量裏,基督的身體是第一,地方召會是第二。
神聖啟示的最高峰,那隱藏在神心裏的奧祕,乃是神永遠經綸的啟示,就是祂永遠計畫的啟示,要在基督裏藉著那靈,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生命、性情和一切,好叫我們能活基督並彰顯基督;這該是管制我們生活的原則。
我們要照著神聖啟示的最高峰來完成神的經綸,就必須在調和的靈裏並照著調和的靈行事、生活並為人,藉此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過神人的生活(羅八4,加五16,25)。惟有那位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,作為包羅萬有的靈活在我們裏面,纔是基督徒和得勝者;我們不該靠自己作事,只該藉著不斷向祂說話並在祂裏面喜樂,享受祂的活著和祂的作工(加二20,林前十五10,腓四4~6)。
在調和的靈裏並照著調和的靈行事、生活並為人的路,乃是藉著以下的實行:
第一,呼求主名(創四26):這是飲於神救恩泉源的喜樂之路(賽十二3~4),也是以神為樂的享受之路(伯二七10);使我們不僅得救,更享受祂的豐富(羅十 12~13)。
第二,禱讀祂那是靈的話:我們在禱讀上必須儆醒(弗六17~18)。我們越接受主話連同其殺死的能力,我們裏面一切消極的元素就越被治死;禱讀是殺死我們裏面消極元素的實際之路。
第三,常常喜樂,不住的禱告,凡事謝恩: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對我們的旨意(帖前五16~18)。其中,不住的禱告即在我們的靈裏,與神有不間斷的交通;這需要用剛強的靈堅定持續(羅十二12,西四2,弗六18)。
第四,不可銷滅那靈(帖前五19):那靈使我們的靈火熱,並使我們的恩賜如火挑旺;我們不該銷滅祂(羅十二11,提後一6~7)。不僅如此,我們必須跟從那靈,與那靈是一,受那靈的引導(羅八14)。
第五,不可藐視或輕視申言,乃要高度看重並尊重申言(帖前五20):申言是為基督說話,說出基督,把作為那靈的基督供應並分賜到人裏面。
願主以祂自己這賜生命的靈祝福我們,使我們藉著這些實行,能在調和的靈裏摸著祂。(林鴻)
過照著神聖啟示之最高峰的生活
我們要過為著完成神永遠定旨的生活,就需要在神的經綸中憑神的恩典而活(林後十二9,十三14)。然而,甚麼是恩典呢?恩典就是三一神在祂父、子、靈三方面化身裏的顯現(林後十三14,民六 22~27,詩三六8~9)。進一步的說,恩典是三一神在祂的成為肉體裏,由作源頭的父、作元素的子、以及作應用的那靈,分賜到信徒裏面(林後十三14),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,使我們能在復活裏活著(林前十五10)。我們需要學習享受主自己作恩典(林後十二9),這樣經歷神恩典的終極完成,就是召會作基督的身體(弗一6~8,22~23)。
我們要過為著完成神永遠定旨的生活,就要認識身體。神經綸的目標是要為祂的兒子產生一個身體;這身體實現神的心願,就是彰顯神及毀壞撒但。因此,我們要在生命裏認識身體。基督的身體是藉著基督在我們裏面作生命形成的;這生命與我們調和而成為基督的身體(約壹五11~12,西三4,一18,二19)。在生命裏認識身體是我們經歷生命和屬靈長大的結果。我們要認識身體,就要對付肉體、己、和天然的構成;惟有當肉體受對付、己被棄絕、天然的構成受破碎,我們纔能摸著身體的實際(加二20,五24,太十六24,弗四4~6)。我們也需要在實行上認識身體,看見在一地的召會是基督身體在那地的彰顯。在我們的考量裏,基督的身體是第一,地方召會是第二。
神聖啟示的最高峰,那隱藏在神心裏的奧祕,乃是神永遠經綸的啟示,就是祂永遠計畫的啟示,要在基督裏藉著那靈,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生命、性情和一切,好叫我們能活基督並彰顯基督;這該是管制我們生活的原則。
我們要照著神聖啟示的最高峰來完成神的經綸,就必須在調和的靈裏並照著調和的靈行事、生活並為人,藉此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過神人的生活(羅八4,加五16,25)。惟有那位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,作為包羅萬有的靈活在我們裏面,纔是基督徒和得勝者;我們不該靠自己作事,只該藉著不斷向祂說話並在祂裏面喜樂,享受祂的活著和祂的作工(加二20,林前十五10,腓四4~6)。
在調和的靈裏並照著調和的靈行事、生活並為人的路,乃是藉著以下的實行:
第一,呼求主名(創四26):這是飲於神救恩泉源的喜樂之路(賽十二3~4),也是以神為樂的享受之路(伯二七10);使我們不僅得救,更享受祂的豐富(羅十 12~13)。
第二,禱讀祂那是靈的話:我們在禱讀上必須儆醒(弗六17~18)。我們越接受主話連同其殺死的能力,我們裏面一切消極的元素就越被治死;禱讀是殺死我們裏面消極元素的實際之路。
第三,常常喜樂,不住的禱告,凡事謝恩: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對我們的旨意(帖前五16~18)。其中,不住的禱告即在我們的靈裏,與神有不間斷的交通;這需要用剛強的靈堅定持續(羅十二12,西四2,弗六18)。
第四,不可銷滅那靈(帖前五19):那靈使我們的靈火熱,並使我們的恩賜如火挑旺;我們不該銷滅祂(羅十二11,提後一6~7)。不僅如此,我們必須跟從那靈,與那靈是一,受那靈的引導(羅八14)。
第五,不可藐視或輕視申言,乃要高度看重並尊重申言(帖前五20):申言是為基督說話,說出基督,把作為那靈的基督供應並分賜到人裏面。
願主以祂自己這賜生命的靈祝福我們,使我們藉著這些實行,能在調和的靈裏摸著祂。(林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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